(9月22日,為了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頒佈20周年,湖南召開了“新經濟形勢下勞動法律服務創新拓展推進研討會”。)
  
  (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郭軍作主題演講。)
  (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李晴就現實司法審判中存在的問題發表個人意見。)
  
  (全國律協勞保委近200名成員參加研討會。)
  紅網長沙9月22日訊(記者 黎鑫)“《勞動法》的頒佈不僅為勞動關係確定了規則與標準,也打開了我國市場經濟的重要通道。”22日,為了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頒佈20周年,湖南組織召開研討會,就新經濟形勢下勞動法律服務創新和拓展推進,展開激烈討論。中華全國總工會書記處書記郭軍在會上的主題演講,給與會人員留下深刻印象。
  研討會由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勞動與社會保障法專業委員會和湖南省律師協會主辦,湖南省金州律師事務所承辦。全國律協勞保委近200名成員參加研討會。
  1994年7月5日,《勞動法》頒佈,總共十三章,它規定了勞動關係、就業、工會和民主管理等基本原則,也規定了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等勞動者的基本權利,奠定了現代《勞動法》的地位和基本框架。然而,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對工資福利、工作條件、勞動保護和個人發展空間等有了更高要求,勞動關係變得越來越複雜和多樣性。
  未來《勞動法》該如何完善和發展?郭軍指出,目前,大量的勞動爭議不是簡單的爭議,而是違法行為引發的勞動爭議,相關職能部門應該加強行政監督,首先解決執行力不足的問題;要建立信用體系,把勞動問題納入企業信用體系內,增加企業在勞動關係上的違法成本;要在《勞動法》框架內對勞動關係雙方就工資、加班時間等問題協商的範圍確定基本標準,減少不必要的勞動糾紛。
  近五年來,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的勞動爭議案件有近4000件,其中,再審案件不超過10件。“《勞動法》越來越規範,讓辦案有法可依。”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長李晴在做主題演講時指出,雖然有一些成績,但現實司法審判中仍然存在著仲裁規則和訴訟程序衝突、勞動爭議裁判地域性嚴重、社會保障範圍游離於司法審判之外等問題。她期待,未來《勞動法》的完善和推進,能夠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
  在下午的分組討論上,與會人員分成三組,就混合所有制發展過程中的勞動關係調整、企業改製和企業破產中的勞動關係調整、集體爭議和社會保證三個議題展開了熱烈研討。  (原標題:湖南紀念《勞動法》頒佈20周年 研討勞動法制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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